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量:336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1-01-11/2021-02-25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各单位:

  根据《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推动创新名城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办法》(宁开委科字〔2020〕33号)和《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奖励兑现细则》(宁开委科字〔2020〕124号)文件精神,现对申报2020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京经开区”)内注册经营纳税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其它团体和个人。


  二、申报范围

  1.授权发明专利

  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发明专利,且未向区外转让。

  2. 国内发明专利年费

  从专利申请日起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维持年限达7-9年的国内发明专利。

  3. 国(境)外专利

  以南京经开区地址申请,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现阶段专利处于正常的法律状态,无权利纠纷等问题。

  4. 海外市场专利布局贡献奖

  以南京经开区地址申请,国际申请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开展海外市场专利布局。

  5.商标资助

  注册日期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企事业单位首次首件国内注册商标、以马德里国际商标途径注册的境外商标。

  6.知识产权人才资助

  2020年新获得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证书、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以及当年被评为江苏省知识产权中级、高级工程师的区内企事业单位员工。

  7.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奖励和补助

  (1)代理本区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并且该专利为企业首次授权发明专利。

  (2)代理本区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进入外国国家(地区)授权阶段的发明专利;

  (3)年代理10件以上境内外发明专利授权;

  (4)通过办理地址变更手续落入我区的境内外发明专利不纳入申报统计范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奖励(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年费)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申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扫描件,个人申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南京经开区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

  (3)南京经开区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附件2);

  (3)信用承诺书(附件8)。

  2.申请国(境)外专利奖励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申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扫描件,个人申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南京经开区PCT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3);

  (3)证明材料:PCT请求书、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PCT国际公布公开文本、境外国家(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申请公布文本、授权公布文本、授权证书(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4)信用承诺书(附件8)。

  3.申请海外市场专利布局贡献奖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申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扫描件,个人申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南京经开区海外市场专利布局贡献奖申请表》(附件4);

  (3)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附件8)。

  4.申请商标资助需提交的材料:

  (1)单位申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扫描件,个人申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南京经开区注册商标资助申请表》(附件5);

  (3)相关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附件8)。

  5.申请知识产权人才资助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2)《南京经开区知识产权人才资助申请表》(附件6);

  (3)相关证书及政府公布文件复印件;

  (4)信用承诺书(附件8)。

  6.申请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奖励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原件扫描件;

  (2)《南京经开区服务机构国内发明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7);

  (3)信用承诺书(附件8);

  (4)服务合同或其它能反映代理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有关要求

  1.申请奖励的单位、个人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详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明,将追回全部奖励资助费用,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 同一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申请。

  3.因疫情影响,本次申报采取无纸化申报,所有申报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请意向申报的单位、个人登录“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njxgkjrc.gov.cn/)”——“业务征集平台”,按照申报子类要求填写汇总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附件。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5日,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五、联系人

  客服小南:025-85532267

  知识产权办 肖伟

  电话:85777172

  邮箱:313510143@qq.com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10号203室


  附件:

  1.南京经开区授权发明专利奖励申请表

  2.南京经开区专利年费资助奖励申请表

  3.南京经开区PCT专利奖励申请表

  4.南京经开区海外市场专利布局贡献奖申请表

  5.南京经开区注册商标资助申请表

  6.南京经开区知识产权人才资助申请表

  7.南京经开区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

  8.信用承诺书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2021年1月1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