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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量:144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24/2020-04-23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科通〔2020〕8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宁科规〔2015〕1号),现开展2020年度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根据《关于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构建一流创新生态体系的若干措施》要求,江北新区申报工作自行组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纳入2020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名单经营状况良好,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原则上不低于2%;

2.拥有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以上;

3.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所,价值3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

4.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专职研发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工程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

5.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体系合理,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良好

6.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如实填报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附件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纸质封面,装订),一式二份;

2.企业申报纸质材料由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将纸质材料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

3.各区(园区)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审查,信用审查报告汇总后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4.申报书电子稿(不含佐证材料)、工程中心信息表、企业信用审查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2006@126.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423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项目受理,任腾玺,68505237;申  晨,68505233。

科技局科研机构处,张建功,68786388。


附件: 

1.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表

2.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南京市科学技术

                                                                                                20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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