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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 2019 年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5 浏览量:219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24/2019-11-29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 2019 年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南京经开区、江宁经开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我市创新驱动“121”战略,推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一)我市确定的“4+4+1”主导产业领域;

  (二)国家、省和我市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产业;

  (四)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南京市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二)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等,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三)具有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四)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五)管理与团队完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六)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三、申报要求

  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填报《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见附件1),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2)、《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3份及光盘1份(申请报告正反面打印,并用标签纸表明相关材料类型,申请表用EXCEL格式,申请表放在申请报告的首页,2019年11月29日前,正式行文报送我委(申请报告及光盘送至我委高技术处187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EXCEL 格式发至邮箱:187390208@qq.com)我委将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批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10月2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