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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支持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基地等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构建专业化服务体系,增强科技服务创新能力,切实发挥科技服务业对我市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现就开展2019年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重点
重点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引进人才、集聚资源、升级资质、创新模式、创制科技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能力。
二、申报条件
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入库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列入市科技服务业机构统计;
(二)最近一年服务收入5000 万元以上且不超过亿元,近2 年服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或最近一年服务收入亿元以上,近2 年服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三)两年内须有以下提升服务能力举措之一:
1. 具有专职服务团队,引进硕士以上服务人员5 人以上;
2. 新购服务装备、服务资源100 万元以上;
3. 取得国家(国际)门槛性服务资质;
4.主持国家标准或担任相关行业组织理事长(副理事长);
5.服务业务、服务模式等取得重大创新。
三、组织方式
1.科技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审核汇总后报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填报《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能力提升计划项目入库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杜绝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南京市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3.各区(园区)科技主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全面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于2019年9月9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培育库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市科技局A118、A119窗口(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同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 联系人: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申辰(项目受理)68505119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周帆 68786254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