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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南京市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浏览量:142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5-16/2019-06-25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南京市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的通知

  宁科〔2019〕109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的通知》(苏科条发〔2019〕12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研发型企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自主技术研发服务为主业,持续为其他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在南京市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京市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2.企业从事研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3.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4.企业上年度受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的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且不少于500万元。

 

  三、组织方式

  1.企业申报。企业自主申报,按要求填写附件申请材料,并提供必备的佐证材料,报送至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

  2.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符合条件的汇总盖章后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和报送

  1.申报单位填写《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1)、《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请书》(附件2),同时提交《江苏省研发型企业专项审计报告》(附件3,由在省科技厅备案的省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出具);佐证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按序简装成册(详见附件4)。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七份。

  2.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请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汇总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3.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汇总表、企业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科技局窗口A118、A119(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其中,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13913909267@139.com

 

  五、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区(园区)受理截止时间以各区(园区)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申辰 025-68505119、郁勇 025-68505117

  南京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张文利025-68786251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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