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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南京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遴选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9-04-30 浏览量:150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发改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4-30/2019-05-14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南京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遴选公告(第二批)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南京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建设的重要阶段。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描绘未来发展蓝图,意义重大。为广泛汇集社会各界智慧,凝聚发展共识,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对南京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内容

围绕关系南京“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以及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主要涉及国家重大战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政府机构与研究机构组成的联合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二)具体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申请课题需要,精心组建课题组,鼓励跨单位、跨专业开展联合研究,鼓励课题承担单位给予经费、人员和时间等各方面配套支持。

3、课题申请单位须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五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相关研究课题。

4、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5、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6、原则上每个课题申请单位申报课题不得超过两项(含联合申请课题)。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14日。

(二)资料报送

课题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申请书》(请登录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nanjing.gov.cn/下载)。申请书须于2019年5月14日18:00前通过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交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请在信函右上角及邮件主题等处注明“‘十四五’课题申请”)。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18楼18F57室,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

邮编:210019

电话:(025)68789824,68789740

传真:(025)68789771

电子邮箱:guihuachu@njnet.gov.cn

(三)课题遴选

委托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并于2019年5月25日前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四)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承担单位应于6月初形成开题报告,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7月底前形成课题中期报告,提交委托单位组织中期评议审查。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8月底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委托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五)研究经费

委托单位给予每个课题一定的研究经费。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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