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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及全省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整体规划实际情况,现就申报2018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示范平台分为综合类平台和专业类平台。申报综合类平台,至少要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信息服务功能、技术服务功能、创业服务功能、培训服务功能、融资服务功能等五项服务功能中的三项要求;申报专业类平台,要符合五项功能中的一项或几项,如只符合一项,必须是技术服务、创业服务或培训服务。
(二)各省辖市推荐申报平台数量不超过2个,省直管县(市)推荐申报平台数量不超过1个。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郑州、洛阳、新乡国家高新区)在本区域内可以推荐1家公共服务平台,报所在省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不计入省辖市推荐数量。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工信部印发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做好推荐工作,要认真组织、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按时上报。结合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布局,优先推荐列入网络窗口服务平台的项目。对推荐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要认真审核,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
(二)各地各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18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见附件1)、《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2)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报告(见附件3)、有关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信委中小企业服务局。电子文档发至gxwzxjfzzd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 振 0371-65507559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