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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第四批重点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宁发改服务字〔2019〕28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局(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第四批重点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9〕2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局(开发区经发局)严格按照文件明确的申报范围和类型组织申报,严把申报条件关,确保申报项目材料真实、完备。
二、申报资料。各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书与附件材料须按照文件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各项目申报材料1式4份(2份送省发改委,市区发改部门各留1份)。
三、申报程序。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局(开发区经发局)指导具备申报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江苏发改委旗舰店”在线填报有关申报资料,并进行审核。推荐申报的项目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局(开发区经发局)于3月1日前出具推荐意见,按行业进行分类汇总,并正式行文报送市发改委。
联系人:陈思远 电话68789690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