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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7 浏览量:95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7-06-07/2017-07-07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17年度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市科技局:

  为了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优越性,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科技精准扶贫工作,2017年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含农业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和企业科技特派专家)深入基层一线,积极开展技术创新、科技示范和成果转化,因地制宜研究和推广应用一批新工艺、新产品(品种)和新技术,促进区域产业升级、企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对精准扶贫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岗的省派农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特派专家或“三区”科技人才。

  (2)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或服务的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

  (3)科技特派员与所在单位、服务企业或社团服务组织应签订科技服务合同或协议。

  (4)项目技术先进适用,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场前景广阔,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三、推荐申报程序与要求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请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推荐方式。县(市区)推荐项目经市州科技局审核,再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省直管县市项目经县市科技部门审核,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抄送属地市州科技局报备。

  3、诚信管理。科技特派员原则上可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在研或未结题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承担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长期不验收结题的单位和原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申报。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4、申报时间:2017年6月7日-7月7日。


  四、支持方式

  1、按照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相关要求配置经费。

  2、每个贫困县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其他县(市区)不超过1项。


  五、咨询方式

  项目申报相关事宜,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农业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主管处室为农村处,企业科技特派专家主管处室为高新处。

  联系电话:农村处 张天教 0731-88988669

  高新处 孙丕忠 0731-88988815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咨询电话: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柳毅、王泽辉 88988619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一楼大厅102室 邮编:410013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6月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