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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编报2019年江宁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7 浏览量:143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1-27/2018-12-0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智能制造,绿色建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编报2019年江宁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开发园区:

  为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宁区行动纲要》(江宁政发〔2016〕35号)、《江宁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业投资的实施办法》(江宁委办发〔2017〕4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加强技术改造步伐,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加强技改项目科学、有效管理,改进服务,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有效发挥重点技改项目对全区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平稳增长的促进作用。现将编报2019年江宁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规模化改造。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优的项目增加投资,购置、更新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效益。

  2、智能化改造。围绕成套设备及生产系统改造,应用智能化制造技术,使用工业机器人、柔性制造系统、高精密工作母机等智能装备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

  3、信息化改造。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实现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装备、流程管理、物流配送、能源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提高精准制造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大力推进软件产业化。

  4、绿色化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节能改造,降低工业生产废水、废气和废渣排放的减排改造,改善生产作业卫生环境条件的清洁生产改造,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安全生产改造,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其他投资力度大、技术水平高、转型升级效果显著,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范围

  1、投资规模。项目设备、信息化改造总投资200万元以上。

  2、项目进度。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拟采用滚动实施的方式,包括新开竣工、新开结转、续建竣工、续建结转等四类。

  3、产业导向。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区工业布局政策等要求,必须符合环保、规划等有关规定,对需新增土地厂房项目,需征求同级国土、规划、环保意见。

  4、项目主体。项目主体包括各类所有制企业,中央和地方企业均按照属地原则由各街道、开发园区负责组织申报和扎口汇总。

 

  三、相关要求

  1、各街道、开发园区认真梳理属地内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尤其是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积极扩展产业项目来源,力争对现有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全覆盖,做到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应报尽报。

  2、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作为申报国家、省、市和我区政策扶持的项目库,未列入该项目库的技改项目,一律不得申报国家、省、市和我区技改政策扶持资金。请街道、园区积极配合,抓紧申报,于12月5日前将项目计划表电子版报送区经信局投资与规划科。

  联系人:投资与规划科 倪鹏

  联系方式:52289133

  电子邮箱:327741218@qq.com

    南京市江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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