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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两化深度融合创新(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浏览量:221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5-03/2018-05-1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企业信息化建设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两化深度融合创新(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企信〔2018〕297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和《江苏省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部署,落实《江苏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省经信委 省国资委 省质监局 关于江苏省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经信企信〔2017〕957号)工作要求,2018年我委将继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将贯标试点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1、江苏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企业数字化建设有一定基础,成效比较显著,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3、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优先申报,两化融合工作成绩突出的江苏省两化融合试点企业也可申报。

  4、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经验的企业,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优先申报。

  在2017年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中优先选择一批省级试点企业推荐申报国家试点,并同时进行2018年省级试点企业推荐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试点企业由所在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经信委(局)推荐。各设区市经信委推荐试点企业原则上,苏南地区不低于25家,苏中地区不低于20家,苏北地区不低于15家,省直管市县不低于5家。(不含国家级试点数量)

  2、请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省经信委企业信息化处,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见联系人邮箱)。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3、申报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最终确定的试点企业的指导,对其贯标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我委将定期检查已列入省级和工信部试点企业的贯标进展情况,推动试点企业规范自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打造企业新型能力。

  4、各申报企业可在两化融合服务平台(http://www.cspiii.com/)下载《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报批稿)》参考学习。并在两化融合服务平台(www.cspiii.com/pg)江苏省评估分平台实现每年度的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整个贯标过程的重要参考。

  5、申报试点企业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6、申报国家级和省级试点企业推荐表分开排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志平 025-83398249

  邮 箱:qyxxhc@163.com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8号苏兴大厦903室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企业信息化处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