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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关于印发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商业秘密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浏览量:222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9-27/2021-10-09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商业秘密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市监竞争〔2021〕40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我局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入库工作。现将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商业秘密保护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5份)和电子版(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处。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可以是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三)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五)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请于2021年10月9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5份)邮寄至我局(地址及联系人见项目申报指南)。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至省局价监竞争处邮箱(gdsjj_jzdc@gd.gov.cn)。只报送纸质版或电子版的,不作为有效申报。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择优列入2022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0月9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各项目联系人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