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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18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6 浏览量:173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3-26/2018-04-27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18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 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两聚一高”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产业科技 创新中心和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快培育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引导其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做大做强,现就2018年度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已设立或拟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尚未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

  2、企业已制订详细的上市工作计划,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际运作,或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4、企业属于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或“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以及得到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资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推荐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5、优先推荐上市筹备情况已报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列入重点培育上市后备名单的企业以及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的企业。重点推荐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经过培育有望达到国内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新三板”挂牌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

 

  二、推荐程序

  1、各设区市科技部门负责辖区内培育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对地方推荐申报培育的企业,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址:http://www.jstec.com.cn)进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填报《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入库企业信息表》,见附件1),并提供必备的佐证材料。

  2、申请入库的企业向设区市科技局提交《入库企业信息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分开装订。附件材料必须与《入库企业信息表》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2。

  3、各设区市科技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填写《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18年4月27日前将《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含电子版),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创业中心科技金融部(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江苏科技大厦2119室)。

  4、省科技厅对各地推荐的培育企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已纳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入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附件3),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各地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

  2、各地科技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同时,积极主动做好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3、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申报企业的指导,重点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的培育,并做好对入库企业的跟踪服务。

  4、对入库企业,根据其关键成长期的科技创新需求,省科技厅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择优支持其上市题材项目研发;会同江苏证监局加强对进入辅导阶段入库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加快企业申报上市步伐。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3月2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