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市科委关于发布《2018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市科委关于发布《2018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3 浏览量:110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4-24/2018-05-1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市科委关于发布《2018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宁科〔2018〕10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部署,2018年度市软科学研究将进一步聚焦重大需求,突出重点方向,提高研究成果的系统性、应用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决策支撑和政策引导作用。现将《2018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18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部分。

  1.重点项目经费总量100万元,项数不超过10项。课题名称详见《指南》第一部分。研究内容应包括研究背景、现状分析、发展思路和对策建议四个部分,其中:发展思路与对策建议需重点阐述,具有为政府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的应用价值与可操作性。

  2.一般项目经费总量100万元,项数为30项左右,单项资助经费2-5万元,且需适当匹配自筹经费。申报单位按照《指南》所给出的重点领域、方向,可结合工作实际和决策需要,从不同角度自行确定选题。

 

  二、申报组织

  1.重点项目申报单位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鼓励项目申报单位与有关方面联合,共同组成研究团队。与协作单位共同申报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当与协作单位签订共同申报合作协议,协议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2. 重点项目10个课题,每个课题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同一申请人限报1个课题。一般项目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每个研究方向只能申报1项。承担往年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尚未结题及连续3年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申报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规范授权程序。未经申报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同意的项目申报,视为无效。

  3.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时效性,研究工作须在项目下达半年内完成。申报单位应同意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由市科委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重点项目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市科委享有。

 

  三、填报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南京市科委网站:http://www.njkj.gov.cn,点击“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申报单位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登录系统查看项目申报情况。

  2.《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填写内容不得出现申报单位、参加单位的名称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以及其它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内容与标识;第二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得夸大、虚报。第一部分之五“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必须使用框图,仅文字表述无效,上传附件只限于图像文件(*.JPG格式),且文件不大于400KB。第二部分之六“证明材料目录”一栏,只需填写报送材料时所能够提交的纸质文本材料的目录,例如:①合作协议书;②XXX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名称)等等。但与证明材料目录相符合的纸质文本材料(一份)需另行提交。

  3. 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后,请适时登录查看申报书形式审查结果。如未通过,应根据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委窗口反馈的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若审查通过,可自动生成并打印正式申报书面材料(请使用word软件打开文件)。

 

  四、其它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日期为2018年4月24日9:00-2018年5月18日17:00。

  2.申报单位应于截止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将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南京市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信息表(重点项目一式七份,一般项目一式五份)分别左侧装订(不得使用压条、铁夹或穿孔),报经本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送交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科委窗口A118、A119(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市民卡),逾期概不受理。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