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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关于2020年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量:155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5-27/2020-05-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关于2020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各技工院校: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培养造就一支具有精湛技艺和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省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要求,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能强省中的核心作用。经研究,现将2020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围绕我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及产业结构调整对高

  技能人才的需求,在全省范围内依托符合条件的单位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今年省级国家级项目实施范围都向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及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重点工程等脱贫攻坚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倾斜。


  二、项目目标及实施期限

  通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从高技能人才培养方式、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实训装备、能力评价等方面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我省校企合作及新型学徒制度的不断完善,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今年拟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不超过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超过1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不超过5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不超过25个。2020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从2021年1月起开始实施,建设期分别为2年和1年。


  三、申报条件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管理方面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培训能力方面

  (1)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国家级满足年培训1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省级满足年培训6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2)国家级需要具有3—5个,省需要具有1—2个级经济发展急需、短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3)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国家级不少于3000人,省级不少于20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国家级占20%以上,省级占10%以上。

  师资队伍方面

  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16—1:20;国家级和省级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分别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和30%以上。

  校企合作方面

  国家级至少与5家,省级至少与2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国家级和省级分别有5个以上和2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

  1.技能大师的条件

  技能大师应当是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称号。

  (2)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3)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

  依托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申报国家级的不低于50%,申报省级的不低于30%.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当具备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申报要求及评审程序

  (一)组织推荐

  按照人社部发〔2016〕74号有关规定,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可以在省级基地中选拔建设,也可以在原国家级基地中开展二次建设,但新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与原来项目重复。2020年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可以在市州级基地中选拔建设,也可以在原省级基地中开展二次建设,但新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与原来项目重复。申报国家级基地的同时也可以申报省级基地。

  各市(州)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开展本地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承办单位遴选工作,有条件评选市(州)级基地的要在评选出市级基地基础上申报,各市(州)按照属地管理完成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市(州)申报基地项目各不超过5个,大师工作室项目各不超过10个。贵阳市(含省属单位)基地项目各不超过10个,大师工作室项目各不超过20个。中央在黔单位、省属单位向属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由市(州)人社部门统一受理审核,请市(州)人社部门、贵安新区相关部门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020年5月3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确保推荐项目单位符合条件,并按文件要求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本地区推荐申报2020年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报告。

  (2)各项目单位呈报的《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内容应涵盖本通知中申报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

  (3)各项目单位呈报的《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及其制定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要明确基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及工作任务等,做到项目目标可量化、项目任务可实现、项目内容可完成、项目经费可执行、项目管理措施可操作。

  (4)各市(州)财政和技工院校主管部门以及企业配套资金承诺书。

  技能大师工作室

  (1)本地区推荐申报2020年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项目报告。

  (2)项目单位的申报报告。

  (3)项目单位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4)项目单位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公共实训基地有关情况说明。

  (5)项目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6)技能大师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组织评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组织专家组,对各地推荐申报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候选单位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竞争评审的方式进行,即由参评单位对实施项目的优、劣势进行分析,就项目建设、项目管理、项目产出等进行答辩陈述,专家组对参评单位的综合情况和各项指标进行打分,最终择优确定培训基地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项目经费

  (一)省级补助

  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和《贵州省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黔人社厅发〔2012〕7号)文件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对获批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大师工作室统一授牌,省级财政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资金。培训基地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备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课程和教材开发,教师提升培训及其他培训成本等费用。技能大师工作室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及技能交流推广等。

  (二)各市(州)及主管部门财政补助

  按照人社部发〔2016〕74号明确的“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确保各项目实施”的相关要求,请各市(州)财政和技工院校主管部门及企业,要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各单位承诺的配套资金将作为评审的重要条件。


  六、项目产出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一年后,国家级围绕3—5,省级围绕1--2个专业(职业),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2、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增强规模化、系统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培训基地项目实施两年后,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国家级不少于1500人,省级不少于800人。

  3、总结技能人才培养规律。通过实施培训基地项目,总结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

  1、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

  2、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办法,规范运作。

  3、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每年签订新型师带徒协议国家级不少于8人,省级不少于6人,国家级省级年均分别为企业或社会培养8个和6以上青年技术技能骨干。

  4、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法及时总结推广。

  5、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七、考核评估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指导。项目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会同财政厅,定期对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按照项目产出要求,对培训基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阶段评估。对未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以及弄虚作假的,经查明属实,撤销其称号,追回项目建设资金。


  八、工作要求

  各地要认真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单位申报,对申报材料及格式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各市(州)、贵安新区要加大本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指导力度,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材料所需表格请在贵州职建QQ群43927982或贵州技能大师工作室QQ群753261914共享文件里自行下载)。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毛贵江 联系电话:0851-85837318

  传真:0851-85837311 邮箱:1090567196@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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